香港的银行一般要求有限公司的所有董事、帐户签署人带中国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亲自到香港办理有关开户手续,并且出具国内或国外银行就董事、帐户签署人出具的资信证明正本(应含有:开户人姓名、护照或身份证、开户日期及“银行往来记录良好”字样)
可开立的帐户种类有:商业理帐户(含港币支票、港币储蓄帐户及通用外币储蓄帐户(Business Vantage Account)、商务网上理财(Internet
Banking)或单独开立港币支票帐户,港币储蓄帐户,外币储蓄帐户。如需开立信用证,必须另外再开立信用证帐户。
开立离岸帐户所需资料
(a) 董事及帐户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(身份证明或护照);
(b) 国内或国外银行就董事、帐户签署人出具的资信证明正本
(c) 商业登记证正本(香港公司);
(d) 注册证书正本;
(e) 公司章程;
(f) 公司印章;
(g) 会计师认证的开户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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